top of page

經常問的問題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01 在眾多的註冊檢驗人員或認可人士中為何要選擇你呢?

我們擁有三名曾在屋宇署掌管樓宇管制逾30多年經驗的認可人士,他們完全掌握所有法定命令的要求及熟悉各政府部門的運作,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可放心委托本公司代為處理一切有關回答各政府部門的文件;

 

我們亦曾在公營機構服務,負責審批業主立案法團所提出的津貼及貸款申請,當中包括處理「樓宇更新大行動」、「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及「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申請,確保業主立案法團完全符合各項計劃的要求,成功順利申領相關津貼及貸款;

 

我們提倡「正價監工、正價施工」的理念,鼓勵業主參考市區重建局新推出的「新招標安排」,以減低在招標過程中被圍標的風險,令到業主得到誠實可靠及物有所值的標書;

 

「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收費水平是參考公營機構所訂明的津貼作為基礎,目的是減輕業主的負擔,使業主盡快解決樓宇失修的問題; 及

 

本公司余先生曾參與聯同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推行的「復安居」計劃,我們致力令業主得到一個廉潔的招標環境,減少出現「天價維修」的事件。

 

 

 

 02  怎樣完成「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我們沒有聘請管理公司是否
                  很困難呢?

首先,業主立案法團(法團)須了解大廈是否符合市建局或房協的「強制驗樓資助計劃」的要求,在未聘請註冊檢驗人員前須向有關執行機構作出申請,才可獲得資助。

 

然後,法團便可按照《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有關採購及招標程序 (條例20A) 為大廈進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服務招標,按照資助機構(如有) 及法例的要求聘請註冊檢驗人員。(參考屋宇署的流程及時間表)

 

我們會按大廈的真實情況向法團提交報告,詳細講解大廈的情況及提供專業意見,並且向屋宇署呈交報告大廈已進行強制驗樓檢驗,代為處理法團「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

 

我們對物業管理經驗豐富,即使法團沒有聘請管理公司,我們也可為法團提供免費技術支援,協助法團順利完成法例的要求。

 

 

免責聲明 Disclaimer

 

1. 免責聲明

本網頁所載的所有資料、商標、標誌、圖像、短片、聲音檔案、連結及其他資料等(以下簡稱「資料」),只供參考之用,三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將會隨時更改資料,並由本公司決定而不作另行通知。雖然本公司已盡力確保本網頁的資料準確性,但本公司不會明示或隱含保證該等資料均為準確無誤。本公司不會對任何錯誤或遺漏承擔責任。

 

本公司不會對使用或任何人士使用本網頁而引致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電腦病毒、系統固障、資料損失)承擔任何賠償。本網頁可能會連結至其他機構所提供的網頁,但這些網頁並不是由本公司所控制。本公司不會對這些網頁所顯示的內容作出任何保證或承擔任何責任。閣下如瀏覽這些網頁,將要自己承擔後果。

 

2. 版權

本網站的所有資料屬本公司及三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專屬財產,均受知識產權法例及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護版權的法例)所保障。根據此法例及權利,任何未經授權使用的資料均屬侵權行為。在未經本公司明確同意下,本網站資料之全部或部份均不可被使用、複印、銷售、傳送、修改、發表、儲存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作任何用途。

 

3. 責任限制

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及三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並不須就閣下或任何人士由於直接或間接進入或使用本網站,並就此內容上或任何產品、資訊或服務,而招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上任何責任(不論基於合約、侵權行為(包括疏忽)或其他方面的)。在不限制以上條文的一般性之原則及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及三建築設計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並不須就閣下進入或使用本網站的任何附帶引起、特殊或相應而生之任何種類的損害作出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營業受阻、營業資料損失或其他經濟損失、人身傷害或死亡。

 

4. 管轄法律

本免責聲明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約束及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進行詮釋。閣下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非專有審判權的管轄。

 

5. 免責聲明更新

在給予或不給予事先通知下,本公司保留隨時更新本免責聲明的權利,任何更改於本網站發佈時,立即生效。請閣下在每次瀏覽本網站時,務必查看此免責聲明。如閣下繼續使用本網站,即代表閣下同意接受更改後的免責聲明約束。

bottom of page